模糊的异地高考三原则

就异地高考问题,教育部长袁贵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了进一步解析。此前数日,国办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有关“意见”明确要求,各地随迁子女高考方案应于年底前出台。但其中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家长要符合条件,要在流入地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二是学生要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上几年学才能就地参加高考,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是城市条件,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有多大承载能力,是各地制定“异地高考”方案时要考虑的因素。

三个基本条件,对于很多外来人口及其子女来说就显得门槛过高。

就“家长条件”而言,“常住人口”和“缴纳各种保险”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是外来常住人口未必一定有稳定的工作、住所和收入。绝大多数外来人口都没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也不在国企工作,主要在私营单位工作的他们难免经常变换工作,并可能时而处于失业状态。外来人口大多没有自己的住房,租房住的他们难免经常变换住所。将稳定的工作、住所和收入作为“家长条件”之一,看似不高实则很高,很多外来人口都达不到,这会将绝大多数随迁子女拒之于“异地高考”门外。

就“学生条件”而言,给予各地充分自主权是务实的选择,但教育部应当设置一条底线,比如规定随迁子女在流入地读了6年高中,就能获得“异地高考”的资格。在这条底线之上,各地可以放宽限制,比如规定随迁子女在本地读了3年高中即可就地参加高考。如果没有这条底线,一些地方就可能提出异常严苛的要求,比如规定随迁子女必须在本地从幼儿园一直读到高中毕业才能就地参加高考,这也无异于将随迁子女拒之于“异地高考”门外。

就“城市条件”而言,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这个群体,是一个伸缩性很强、可以自由阐释的条件,相当于给一些城市拒绝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提供了一个强大借口,最后可能只有从事新兴高科技行业的外来人口的随迁子女才能享受到“异地高考”的阳光雨露。事实上,工作不分贵贱,随迁子女能否“异地高考”,显然不应该看他的父母从事什么工作,所以“异地高考”准入不应设置“城市条件”,否则任何城市都可以规模有限、承载能力不足为由将随迁子女拒之于“异地高考”门外。[详细]

地方必须严格把控,否则容易造成权力寻租

各地随迁子女情况多有不同,高考的实际环境条件也有差别,因而由各地拿出一个具体实际的办法,显然要比全国一刀切更贴近现实。但这个“因地制宜”,显然不是放任不管,也不能隔靴搔痒。其精神核心乃是要求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切实解决随迁子女高考问题,又不致过度损害当地群众子女利益。

由此,对随迁子女高考设置一定门槛,是一个积极稳妥的办法。没有门槛,完全放开,势必导致移民群体纷纷投机,高考秩序必乱。门槛过高,又显然于事无补。袁贵仁说,这个条件准入,有家长条件,就是得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等;有学生条件,就是在本地接受教育达到一定年限;有城市条件,就是城市有自己的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这应当是一个比较务实的准入原则,但如何把握好这个原则,考验方案设计者的智慧。

在利益主体多元的情势下,不必讳言利益冲突,关键是要有正当合理的利益博弈机制。异地高考方案,就是随迁子女和本地子女双方利益博弈同时防范移民投机的产物。这个门槛的设计就应当是双方进行公开利益博弈的结果。因而,在方案设计时,得做足充分的调研,得切实地听取随迁子女家长和本地子女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好的政策不仅是要维护、保障和平衡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本身也应形成良善的导向,而不能成为被寻租、被钻空子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异地高考方案,不仅是要防止移民群体的投机,更需要防止一些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腐败等手段谋取高考权利。如此才能保证随迁子女群体异地高考的公平与公正。[详细]

异地高考政策前提必须要保障教育公平

异地高考准入条件的制定关系到2亿流动人口子女的命运,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教育不公的后果比拼爹更为严重,公平教育它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如果一个社会一旦面临教育不公的问题,那么将导致社会失去了自我调节的机制,失去了底层向上层流动的合理路径,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所谓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或原则。2007年OECD有关教育公平的报告中,对于教育公平的定义是,就是要保证性别,社会经济地位和种族等个人和社会因素不妨碍人达到其能力所允许的教育高度。要保证每个人都受到基本的,最低标准的教育。总结起来就是简单的二点要求,首先是保障每一个人都应接收到基本标准的教育,同时应该保持教育的公平。

教育公平的观念随着人类的文明史同步成长,与其它理念一样被写入世界历史的史册之中,在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柏拉图提出了教育公平的思想,亚里士多德则首先提出通过法律保证自由公民的教育权利。异地高考获准无疑是保障公民接受平等教育的好制度,也是防止中国社会阶层不公的得力举措。好的举措不应该与拼爹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教育与家庭、金钱无关,这是一个公平社会的基础体现。

有钱就能读名校,就能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的思想,根植在当下很多人的脑中,这是物质文明战胜精神问题的一种表现,异地高考拼爹无疑是让这种思想底气更足,我们的教育改革虽然不能做到绝对的公平,但是也至少得保证教育不是明码标价的商品。[详细]

明里“异地高考”,暗里“拼爹”,这样的改革只会又一次让外来务工者和随迁子女寒心。 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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